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大力促进我省机器人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有自主品牌的机器人企业发展壮大,我厅启动广东省第四批机器人骨干(培育)遴选与第二批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复审工作。经企业申报、地市推荐、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确定了广东省第四批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名单和第二批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通过复审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6月18日至6月24日止(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装备工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附件:1.广东省第四批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名单2.广东省第二批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通过复审名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第四批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名单和第二批机器人骨干(培育)通过复审企业名单的公示.pdf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4日
发布时间: 2019 - 06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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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第三批、第四批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地点领证日期证书编号备注2019年6月18日SZ20181139-SZ20181888第三、四批2019年6月19日SZ20181889-SZ20182638第四批2019年6月20日SZ20182639-SZ20183388第四批2019年6月21日SZ20183389-SZ20184138第四批2019年6月24日SZ20184139-SZ20184812第四批  地点:福田区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大厅44、45号服务窗口。  二、领证所需资料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加本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法人签字、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通知。附件下载:2018年第三批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2018年第四批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
发布时间: 2019 - 06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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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 - 06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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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州市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网上申报工作已于6月10日上午8点结束,白云区于6月11号、花都区于6月12日相继发布了现场考察通知,其他区应该陆续也会在近两周组织安排,现场考察要怎么应对呐,请往下瞅~不看完真的会后悔1、为什么要现场考察?查看企业是不是真实存在,企业是不是有相关人员、研发设备、研发场地等设备设施,企业的主营产品或者主营业务是不是跟申报所填写的一致,并核对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财务报告原件、专利证书原件、立项材料原件、人员信息等是不是与申报所填写的一致。现场考察也是各个区科技主管部门的任务之一,他们需要填写“初步核实意见表”上传系统才能完成系统推荐。2、现场考察的时间?一般在提交材料后,各个区都会有相关通知发布,一般通过电话、邮箱的形式发布,电话和邮箱为高企申报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和邮箱,一般提前1-2天的时间开始通知。在企业的时间一般是30分钟到1个小时。3、现场考察的人员会有几个?现场考察一般是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局或园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也有可能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一般有两位考察人员,一位负责了解企业基本情况,一位负责核查企业申报资料原件。4、现场考察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所有的材料尽量提前核对准备好,现场考察当天提前放到一个会议室中供考察人员核对信息。(1)申报书正文:从省阳光政务平台下载并打印 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纸质版(草稿),用订书机...
发布时间: 2019 - 0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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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才在服务我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的作用,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2019年番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我区对申报指南予以修改完善,更好地遴选和支持一批重点产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大学城高校单独或与企业合作共建在我区注册独立法人的产学研创新平台等项目,适当放宽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和人才的申报条件,进一步加大对现代产业人才和港澳人才的支持力度;同时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卡”发放工作。现就2019年度各项目申报及“高层次人才服务卡”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类别(一)2019年番禺区杰出产业人才补贴专项。奖励为我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都市型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约5个团队或人才。已获番禺区杰出产业人才补贴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的除外,如再次评审入选且所获补贴等次高于原补贴等次的,补贴金额为本次应获补贴与上年度所获补贴的差额。(二)2019年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专项。引进并支持我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都市型现代农业领域约7个创业领军团队,以及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承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攻关项目的约7个创新领军团队。(三)2019年番禺区创新领军人才专项。引进并支持在商贸服务、金融保险、通用...
发布时间: 2019 - 0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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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专题项目执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融资租赁专题项目,是指融资租赁贴息、融资租赁风险补偿等项目。  第三条  融资租赁专题扶持的项目范围  (一)融资租赁贴息项目  我市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直租方式购入设备,按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  (二)融资租赁风险补偿项目  融资租赁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且发生坏账损失的,根据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第四条  市工信局根据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重点,并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规模及项目库储备情况,在上述项目范围内,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申报,每年选定组织申报的项目范围,在年度申报文件中明确。  第五条  申请条件  (一)融资租赁贴息项目  1.申报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2.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
发布时间: 2019 - 0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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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更好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9号)规定,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支持我省民营企业到科创板上市融资,经征求广东证监局、省财政厅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意见,将“2020年前省财政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经证监部门辅导备案登记后,分阶段对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的奖补政策覆盖到科创板上市的民营企业。  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策宣讲、培训及相关企业信息收集等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86号)有关“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政策任务(上市挂牌融资奖补)工作指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尽快落实政策。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3日
发布时间: 2019 - 0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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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市监规字〔2019〕1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申报的知识产权金融项目、区域专利工作促进项目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配套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项目审查结果及资金拟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6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项目审查结果及资金分配方案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0-81309319、81309062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小北御景广场)1101;邮编:510050。 附件:1.知识产权金融项目审查结果和资金拟分配方案.doc附件:2.区域专利工作项目审查结果和资金分配方案.doc附件:3.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配套项目审查结果和资金分配方案.doc                 ...
发布时间: 2019 - 0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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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深府〔2019〕2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19〕4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0日附件: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 2019 - 06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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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迁入奖励申报指南一、资助对象       (一)申报单位须是注册地在增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下企业;       (二)获得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2017年6月以后迁入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同一事项不可重复申报。二、资助标准       对新认定的本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新迁入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下)进行奖励:       1.按照《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规字〔2018〕1号)规定,我区配套奖励12万元;       2.企业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万元,并在税务部门进行研发费备案且2018年研发费投入超过20万元的,额外奖励18万元。三、申报材料       1.《增城区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迁入奖励申请表》;       2.高企证书;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即可);       4...
发布时间: 2019 - 06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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