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注册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有哪些注意事项?  1.注册用户应对填写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注册用户应及时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进行用户信息变更。商标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或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另行办理商标变更申请。  3.用户注册成功后,三年内未使用,用户账号将被自动注销。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商标业务的,应重新办理用户注册。二、如何办理商标电子申请?  办理商标业务当事人或商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用户)首先访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阅读并接受《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的内容(以下简称用户协议)。然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照注册主体类型以不同方式获取商标数字证书(详见用户注册申请流程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用户通过商标数字证书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以符合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商标申请文件。提交成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审查过程中所产生的商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送达至用户账户。用户及时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即可查收电子商标文件。三、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目前开通了哪些商标申请业务?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现已开通24项商标申请业务,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2.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3.变更名义/地址/管理规则/成员名单业务;  4.撤回变更名义/地址/管理规则/成员名单业务;  5.变更代理人/...
发布时间: 2019 - 09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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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附件1)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粤知〔2019〕67号),为规范我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扶持政策,解决“贯标认证与企业实际融合不够”和“贯标认证扶持政策导向不够精准”的问题,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高质量运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政策扶持导向。各区要结合区内创新主体的实际发展需求,出台并用好知识产权贯标扶持政策,继续调动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主动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积极性,将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作为申报相关知识产权项目的重要条件之一,强化政策“杠杆”效应,切实提升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防止违规套利行为。以“不超额奖励”为原则,对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实际费用择优给予奖励补助,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奖补范围。现对我局2019年4月29日印发的《2019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项目”中的补助标准进行调整,今年已经立项的按原标准执行,未立项的按以下标准执行:“给予通过‘初次认证’的贯标企事业单位补助2万元,待完成‘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首个认证周期后再补助3万元”,原有的“贯标辅导机构补助2万元”不再执行。 ...
发布时间: 2019 - 09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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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要求,经公示通过,现将广东省2019年第五批入库的288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附件:广东省2019年第五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省科技厅                           2019年9月17日
发布时间: 2019 - 09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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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穗科创规字〔2018〕5号,以下简称《后补助办法》)和《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8〕6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评价说明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使用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火炬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以“工作绩效自评报告”作为定性评价依据。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按照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为A、B、C、D四个等级。  参加年度绩效评价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分前20%(含)且评价结果合格的为A等级;  评分位于20%(不含)至50%(含)且评价结果合格的为B等级;  未纳入A和B等级且评价结果合格的为C等级;  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为D等级。  在计算A和B等级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数量时,如出现非整数情况,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做取整处理。评价结果为A和B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按照《后补助办法》规定给予后补助奖励。二、评价对象  参加2018年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火炬统计并成功申报统计数据,且于2018年12月31日前纳入我市登记范围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具体名单见附件3和4);同一运营单位同时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只需参加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即可。三、需提交的材料(一)孵...
发布时间: 2019 - 09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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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已经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9月20日-2019年10月18日(截止至18:00)。  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计划立项资助的申报单位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于我委网站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附件: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和出库企业名单.pdf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 - 09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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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今天,商标不仅是我们的保护盾,更是我们手中厉害的武器。可是很多人对商标注册都是一头雾水。今天来给大家讲讲首次注册商标四原则,注意这些原则,申请更容易通过哦! 同时商标注册要快人一步,才能赢取更多商机!        很多申请人在可以注册商标的时候“有恃无恐”,没有去注册,因为觉得不重要,注不注册都行;等想要注册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晚了——自己一直在使用的名称、LOGO等,早被别人注册了商标。        甚至在正做得风生水起的时候,突然收到一封律师函,被告知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更改名字。自己注册不了,最后还要被人告侵权,道歉还算小的,大的还要赔钱,这难道不是真的很冤枉吗?        在我国商标的注册制度是遵循“注册申请在先原则”,将注册而不是使用作为取得商标权的途径。同一商标同一类别不同申请人仅相差几日就错失了该商标权的取得,有的甚至是同日申请,最后可能用“抽签”来决定商标权归属权。信息来源:商标圈部分来源|成都发布
发布时间: 2019 - 09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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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益,加强科技要素和金融创新结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文)等规定,在市财政科技经费中安排设立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所产生的本金损失进行有限补偿。二、目的意义       推动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降低企业贷款门槛,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减少实物资产抵押,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企业度过资金危机。三、管理机构       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委托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运作。四、贷款要求       申请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贷款项目的单个企业年度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合作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项目中信用贷款部分超过50%的,方可纳入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信用贷款包括银行为企业发放的无质押、无担保贷款或企业以专利...
发布时间: 2019 - 09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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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打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 用单位管理员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 第二步:进入系统,弹出的提醒如下:”“ 或者点击“申报管理”然后选择“高企评审结果及申述””“ 如果您的界面是这样的:”恭喜,您的企业高企申报通过专家网络评审环节如果您进入系统后有提醒如下:很遗憾,您的企业未通过专家网络评审环节         专家网络评审不通过的企业不要灰心,当前已启动企业高企申诉环节,请于2019年9月20日24:00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专家网络评审通过和完成高企申诉的企业后续还有抽查答辩环节,请静待通知~信息来源:广东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19 - 09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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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专利权人和专有权人依法缴纳印花税,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9年9月16日起恢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征代缴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2019年9月16日前未缴纳印花税的,可于2019年9月16日后按原缴费渠道办理缴税。  特此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19 - 09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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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加强省级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6,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发送电子邮件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上提交两种形式)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三、申报程序(一)申报。请申报单位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并切换区域和部门至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 2019 - 09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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