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59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06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34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18个,港澳台1个(具体产品见附件)。  特此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61号公告附件.doc国家药监局2019年7月26日
发布时间: 2019 - 08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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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规字〔2018〕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我市推荐,通过2016—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有效期内只能申请一次。  (二)我市行政区域外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我市行政区域内,且按管理办法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政策。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申请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奖励,并对以下情况企业给予额外奖励:  (一)纳入2018年度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可给予额外奖励70万元,共奖励100万元。  (二)对研发投入较大的非规模以上企业,可根据企业2017年度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额外奖励: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在2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不含)的,额外奖励20万元,共奖励50万元;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共奖励100万元。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一)企业申报。  企业须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
发布时间: 2019 - 08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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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 - 08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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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7号)(附件1),保障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落户奖励的政策兑现工作顺利开展,请拟申报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的企业登陆指定系统,完成高企落户备案登记工作,已享受过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资金政策的企业请勿重复备案(规模以上企业另行申请10万元奖励的除外)。此项工作为申请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的前提条件。一、备案条件       备案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高企证书有效期内的高企(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2.必须是2017年2月16日后首次落户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包含在2017年2月16日之后迁出本区又迁入本区的高企。       3.工商和税务征管关系必须已变更到本区,且企业实际办公、经营、研发场所等均在本区;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的企业,还必须在区统计局办理完相关手续;属于跨省市迁入的,必须已经办理完成高企整体迁移变更手续。       4.如果是通过招商公司、区级孵化器管理单位管理单位或多个招商单位迁入本区的,必须指定其中...
发布时间: 2019 - 07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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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色彩,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那么针对组合型的商标,企业怎样保护才更全面呢?1、不同元素,分开申请      从规避风险的角度,不同组成元素单独分开申请,可以有效的降低注册风险,国家在审查商标时,不同的组成元素会分开审查。举个最常见的例子,文字+图形商标,如果文字没有问题,图形有近似,那么商标整体都会被驳回,反之亦然,图形过了,文字有近似也是同样的结果,只有文字和图形同时都没有问题才可以通过审查。      因此,组合型商标申请注册时,建议把不同元素拆开来,单独申请。2、不同元素分开申请,后期使用更灵活      从企业后期使用方面来讲,不同组合元素分开单独申请,使用的时候会更方便、灵活,因为递交商标申请时,需要给国家提交商标标样,如果是组合商标来申报的话,在后期使用中只能整体一起使用,但是商标在现实使用中,可能会因为打在产品不同位置,由于空间限制,会出现一定的改变,使用在产品外包装上和使用在吊牌或者铭牌甚至是产品本身上,都有一定的区别,如果申报的时候是组合型的商标,整体布局是上下结构(图形在上面,文字在下面),后期打商标时换成了左右结构,甚至只打图形或只使用文字,这样就与申请的商标图样不一致,出现不规范使用的情况。...
发布时间: 2019 - 07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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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需要,现发布2019~2020年度广东省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本指南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聚焦当前科技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通过竞争申报、择优立项,组织开展科技发展政策、体制、管理、方向、预测、评价等方面的软科学项目研究,形成一批建议措施切实可行的研究成果,为科技创新治理提供咨询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题设置  本年度软科学研究在以下研究方向进行支持,由申报单位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一) 重点项目(专题编号:20191001)。1.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研究。优先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形势下,有关科学(技)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等重大科技载体建设研究、湾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研究与资源布局流动共享等方面研究。2.广东优势产业技术来源分析。优先支持围绕新一代通信与网络、高端装备、人工智能、机器人、超高清视频4K/8K、智慧家电等重点领域,结合对外贸易、技术合作等开展技术来源分析。3.前沿领域技术预测研究。优先支持新材料、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生物医学(老年医学)、新能源等方面发展趋势和方向研判。4.广东臭氧污染成因与防控对策。梳理国内外大气臭氧污染研究与控制的最新...
发布时间: 2019 - 07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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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深圳、粤东、粤西、粤北药品稽查办公室: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同期上线正式运行(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根据办法要求及李希书记6月份重要批示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重申如下:  一、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联合卫健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对办法进行全覆盖的宣贯和全方位的培训,要求对持有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二、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将是否在国家平台注册作为对持有人、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关键项目,并按照办法要求对违规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三、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办法的宣贯培训和国家平台注册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信息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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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广州道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60家企业发生变更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现对此批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肖智飞、钟士岗  电  话:020-83163873、83163876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附件:广东省2019年第四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信息来源: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2019年第四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发布时间: 2019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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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普惠性科技信贷后补助申报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9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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