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佛山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信息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推动佛山市专利高质量发展,促进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专利资助包括发明专利资助、专利保护资助、促进创新主体专利工作资助、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工作资助、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资助、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资助、专利项目资助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使用的市级专利资助的经费在市财政资金中列支。 第四条 本资金使用和管理应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竞争择优、公平公开、绩效导向、强化监督的原则。第二章 资助的对象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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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穗开经信规字〔2018〕2号)的规定,我局负责其中第三章第一节的注册资本奖励、第八章第一节的租用办公用房补贴及第八章第二节的购置办公用房补贴。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范围,是其申请相关补贴的前提,现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注册资本奖励(新企业) 1、属于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企业(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 2、在穗开管办〔2017〕77号文有效期间(2018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9日)设立且正常经营; 3、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折算成人民币核算),实缴时间应当在穗开管办〔2017〕77号文有效期内; 4、签订投资协议或项目承诺书。(二)注册资本奖励(政策实施前区内原有的企业) 1、属于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企业(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 2、企业设立时间在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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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和方向 支持在珠海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 淘汰类、落后产能项目、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以及“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二、申报条件 1.项目已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2.项目有固定资产贷款。通过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日期为2018 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1日。 3.项目拟于近期开工或已开工正在建设没有完工。 4.项目总投资额500 万元以上,其中计划设备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税)。(以技术改造备案证明确的投资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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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市监规字〔2019〕1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广州市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市监〔2019〕237号)有关要求,我局对经审核符合申报相关条件的2019年度广州市专利资助资金(第三批)予以公示,本批次共资助专利2,117件,资助金额为9,295,150元,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10月1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批资助资金发放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8217376 联系邮箱:szscqxxzx@gz.gov.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892号12楼,邮编:510630。 附件:1附件1:2019年度广州市专利资助资金(第三批)单位资助发放表.pdf 2附件2:2019年度广州市专利资助资金(第三批)个人资助发放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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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回应创新主体对审查规则和审查模式的新诉求,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如下修改:一、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第(3)项第5段修改为: 但是,因审查员发出分案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分案申请存在单一性的缺陷,申请人按照审查员的审查意见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应当以该存在单一性缺陷的分案申请为基础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以该分案申请为基础进行分案,审查员应当发出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作结案处理。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第(4)项修改为: (4)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和发明人 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提出分案申请时原申请的申请人相同。针对分案申请提出再次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该分案申请的申请人相同。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分案申请的发明人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针对分案申请提出的再次分案申请的发明人应当是该分案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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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44号)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9年第六批1157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人:肖智飞、钟士岗 电 话:020-83163873、83163876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附件:广东省2019年第六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信息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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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9〕8号)(网址为:http://www.gdhte.cn/a/gaoqirending/gaoxinchanpinrending/2019/0822/17970.html)相关要求,2019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正式开始,白云区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材料受理时间 (一)电子版:10月6日24:00前 (二)纸质版:10月8日-10月10日(9:00-12:00,14:00-17:30)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受理点,逾期不予受理。没交电子版的,纸质版不予受理。 二、白云区受理点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发展科(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楼904室) 三、材料要求(纸质材料 电子文件)(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附件 1) 相关申报证明材料、附件等装订成册(附件要求可参见省高协通知)。注意:每个产品纸质材料需独立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标注“产品名称”“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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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7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科〔2017〕4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落户奖励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高企证书有效期内的高企且已完成落户备案登记(备案企业名单见附件1)。 2.必须是2017年2月16日后首次落户本区的高企;不包含在2017年2月16日之后迁出本区后又迁入本区的高企;不包含在黄埔区内复审通过的高企。 3.工商和税务征管关系必须已变更到本区,且企业实际办公、经营、研发场所等均在本区;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的企业,还必须在区统计局办理完成相关入统手续;属于跨省市迁入的,必须已经办理完成高企整体迁移变更手续。 4.如果企业是通过招商公司、区级孵化器管理单位或多个招商单位迁入本区的,企业指定一家为招商单位,提交唯一的《项目授权委托书》(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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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规定,我局开展了2019年第一批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经单位申报、资料初审、实质审核、奖励评审等程序,现将“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励”、“2018年度创新平台配套奖励”、“201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配套”、“2018年度新型研发机构项目配套”四个兑现事项中符合条件的拟兑现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9月23日-9月27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州南沙开发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2019年度第一批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拟兑现名单(第1批).pdf信息来源: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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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17—2020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1226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现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一)填报 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219.130.55.161/ujet/)填写申报书。首次申报项目的单位必须注册新账号。(二)审查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书后,由所属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受理。(三)报送 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五份)报所属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再报送到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所有书面材料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或胶装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二、申报时间(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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