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工艺美术行业发展,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现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附件3,一式肆份,项目承担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贰份),于3月22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请各单位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完成资金绩效目标。 附件:1.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使用安排额度表 2.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绩效目标表 3.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项目责任承诺书 粤工信消费函〔2019〕652号附件1-3.zip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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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脑利钠肽/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总甲状腺素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孕酮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降钙素原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附件: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1号通告 附件1.docx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1号通告 附件2.docx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1号通告 附件3.docx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1号通告 附件4.docx 国家药监局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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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工信部门,富山工业园,各相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19〕5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认真分析、比对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创建条件,条件相对成熟且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3月29日17:00 前将《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报送我局(香洲区康宁路66号406号房)。 附件: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创建工作的通知.doc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创建工作的通知.zip项目基本情况表.doc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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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深入了解我市节能环保产业情况,搭建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及服务单位与重点用能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促进我市节能环保产业更好更快发展,我委建立了《广州市节能环保企业名录库》,现面向全市开展2019年入库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范围申请入库对象主要为节能环保企业及节能环保服务机构两大类,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一)节能环保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如下:1.新能源生产及装备制造,包括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生产及其装备制造。2.新能源汽车制造,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关键零部件及附属设备等制造。3.高效节能产品制造,包括建筑节能材料、高效通用机械设备、高效通用电气设备及计量检测仪器仪表等制造。4.先进环保产品制造,包括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环保检测设备等制造。5.资源循环利用,包括固体废弃物处理、废水处理、危化品处理领域资源循环利用。(二)节能环保服务机构,主营业务范围如下:1.节能环保工程,包括锅炉及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高效照明工程等节能环保工程服务。2.节能环保咨询服务,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节能评审、绿色建筑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能源审计、节能检测及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保产品认证等咨询服务。3.节能环保资源交易和管理服务,包括碳排放权交易、碳普惠、节能量交易等服务。二、申报方式(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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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持续推进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制修订工作。目前已发布的指导原则涵盖了有源医疗器械、无源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多项产品,涉及到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注册单元划分、网络安全、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等多个方面(已发布指导原则目录见附件)。 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的准备工作,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提供参考。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为申请人提供了有效指导,为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提升了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推进指导原则的制修订工作。附件: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目录(截至2018年12月31日).docx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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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创客空间: 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创客空间认定和扶持办法》(穗开管办〔2016〕3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加强和规范我区创客空间的建设和管理,我局将开展2018年度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以下简称区创客空间)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我区创客空间发展资金申报的重要依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区创客空间应当参加本次考核。考核合格的区创客空间方可申报2018年度区创客空间专项资金。二、需提交的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考核表》(见附件2); 2. 上年度创客项目转化的企业名录及证明材料(如创客项目转化的企业出具的证明、入驻协议、营业执照、相关获奖证书等); 3. 正在培育的创客项目名录及证明材料(如创业者个人或团队简介、商务计划书、入驻协议等); 4. 上年度引入天使投资的创客项目名录及证明材料(如投资协议、验资报告等); 5. 创客空间场地证明(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文件),办公条件和基本公共设施情况说明材料(如平面图、实景图等); 6. 服务团队名册及证明材料(如聘用合同、学历证书、社保记录等); 7. 提供的创客服务清单及证明材料(如服务协议、服务记录、创客项目投资基金发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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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为全面提升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和应用能力,落实《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和《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大力培育行业骨干企业,提升企业创新水平、服务支撑能力,经研究,拟开展2019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建设情况的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 (一)入库项目主体是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填报项目主体须为项目实施主体。 (二)入库项目应是新一代通信网络、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激光器件、新型材料及器件、物联网、4K电视网络、高端软件等领域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要求项目建设基础较好,运营模式可行,市场前景较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保障项目持续运维的资金实力。 (三)入库项目应是《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印发以后新引进、新投资的项目,以及符合《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申报要求的项目。 (四)填报单位及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 二、入库要求 (一)入库项目采用全年申报,分批次入库的方式。2019年第一、二项目入库时间分别为3月26日、8月31日。 (二)企业按照2019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情况入库申报表(附件1)填报相关信息,申报材料纸质版由申报主体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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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三四号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月3日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2018年12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三章 行政执法 第四章 公共服务 第五章 自律管理 第六章 信用监管 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特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自律管理、信用监管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三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培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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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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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遴选工作,经公开征求意见和组织专家论证,确定了2019年94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计划项目有异议,请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伦亮,010-8833142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器械注册司 邮编:100053 附件:2019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附件.2019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doc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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