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实现对企精准服务,加强对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和培育,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我局决定开展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第二批)入库工作。入库工作通过中小企业自愿申报、推荐单位审核推荐方式进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指南》(简称入库指南),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和鼓励本区中小企业申报,大力支持推荐单位组织本区中小企业申报。二、请申报入库中小企业按照《入库指南》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及时报送推荐单位。三、请推荐单位指导申报入库中小企业及时填报申报材料,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和汇总提交工作。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佛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邮箱qyfwzx@fset.gov.cn,纸质版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32楼3210室)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11月21日附件下载:佛经信函[2018]2143号.pdf附件下载:附件: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指南(第二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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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2018年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佛山赛区)、第六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佛山赛区)暨佛山农商银行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佛科函〔2018〕131号),拟通过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对获奖企业给予立项资助,现将2018年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拟立项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23日至11月27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方式:1.业务受理科室:发展规划科,电话:83355841,传真:83355500。2.举报投诉部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电话:83993576,传真:83994765。附件:2018年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拟立项清单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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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208号)。该专项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理论、面向重大需求的关键共性技术、新型感知与智能芯片等3个技术方向启动16个研究任务。为做好我省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一) 填写申报材料。经省科技厅推荐的项目,请按要求于12月5日16:00前完成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的预申报书填报流程;届时省科技厅会完成申报系统的推荐流程。 (二)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于12月1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预申报书无需省科技厅盖章,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寄送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三) 项目推荐。省科技厅将于12月10日前将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二、推荐要求 请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积极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按照专项申报通知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江翌昕,020-83163635 文晓芸,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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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44号)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8年第十二批133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电 话:020-83163874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附件:广东省2018年第十二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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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3号)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拟立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受理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5号1203室,联系电话:83124070,传真:83124070,邮政编码:510032)。单位提出申请复核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申请复核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 附件: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拟立项企业名单 1-1.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拟补贴企业名单.pdf 1-2.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拟奖励企业名单.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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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根据《广州开发区瞪羚企业认定扶持办法》(穗开管办〔2015〕18号),现组织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7年度瞪羚专项扶持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已经提交过申请(含已申请但未拨付)的企业,不需要重新提交。请各有关企业根据《2017年度瞪羚专项扶持资金办事指南》(附件1)、《2017年度瞪羚专项扶持资金(第二批)申请流程和时间节点安排》(附件2)及相关工作要求,按照以下流程时间节点进行申报:一、网上填报:系统于11月19日-11月22日正式开放,逾期关闭,无法填报。二、网上审核:11月19日-11月26日。三、提交纸质审批材料:11月27日-11月28日。在申报过程中,如对申报要求有疑问,请联系:张四海,82113450;如对申报材料或纸质材料有疑问,请联系:黄诗然,28065401;如对网上申报系统有疑问,请联系:黄工,82181008-1041、QQ:7929215;请申报企业加入瞪羚工作QQ群:201316,进行业务交流和咨询。逾期未完成网上填报、或者未按时提交纸质审批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附件:1.2017年度瞪羚专项扶持资金办事指南 2.2017年度瞪羚专项扶持资金(第二批)申请流程和时间节点安排 3.关于认定广州开发区2017年度瞪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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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我市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发展,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306号),结合我市专利事业发展实际,我局对《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穗知规字〔2016〕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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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生物医药企业(机构):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能力及创新环境,集中优质资源对生物医药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开科创规字〔2018〕1号),现组织黄埔区、广州开发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入库申报和信息数据更新工作。根据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领军人才、创业英才等项目的认定材料,拟认定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229家单位为黄埔区、广州开发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入库单位(第一批),现对上述229家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4天(附件1);不在第一批名单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提交入库申请:一、选择范围 企业(机构)的工商注册(核准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必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二、选择条件(一)申报入库条件 1.企业(机构)应主要从事医药生物技术、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化学药、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等,其产品或服务属于生物制药、化学药、现代中医药、体外诊断产品、高端医用耗材、先进治疗设备、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精准医疗、基因检测、高端医疗等领域; 2.产品或服务在技术上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附件2)中第二部分“生物与新医药”的第(一)、(二)、(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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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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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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