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17—2020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1226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现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一)填报 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219.130.55.161/ujet/)填写申报书。首次申报项目的单位必须注册新账号。(二)审查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书后,由所属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受理。(三)报送 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五份)报所属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再报送到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所有书面材料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或胶装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二、申报时间(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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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修订)》(粤科规范字〔2018〕1号),提升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管理及服务水平,引导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申报要求(一) 补助范围。2019年度获得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省财政再按照珠三角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50%,粤东西北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100%给予后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经享受省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场地,不得重复申请补助。(二) 申报流程。 1.提交申请。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进行线上申报,提交所需材料。 2.审查推荐。各地市科技行政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推荐。 3.审查核实。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拟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及金额向社会公示。(三) 材料要求。 除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时填写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财政补助的申报材料; 2.市级财政资金下达、拨付及到账证明材料; 3.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登记备案号截图。二、运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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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广州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扶持政策的通知》关于贯标资助不得超额奖励的要求,为防止出现本区企业所获各级贯标资助奖励总额超过实际发生认证费用的情况,我局即日起暂停受理国家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标准认证资助申请。 特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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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资助办法》要求和工作安排,我局拟对该项目审核工作进行服务机构遴选,有关工作内容和遴选要求如下:一、服务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服务机构, 对 2019年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资助项目进行材料核实审查工作。其中: 1、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包括:《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费用资助申请表》盖章版、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商标国际注册付款凭证、委托代理合同和发票(如有)、开户许可证等材料要素是否齐备、准确、符合要求; 2、核实申报商标的状态:在各国际组织、各国或各地区的官方商标数据库中对每一个商标进行逐一的查找、分析、核实是否已经获得注册,是否属于续展、变更、转让的商标; 3、核对申报资助金额是否有误,其中马德里体系注册商标须核查成功注册国家数量,并计算商标注册当年的官费的60%。 4、对符合申报条件但提交材料有错漏的申报单位进行沟通指导,追踪提醒其在指定时间内补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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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广东知识产权强省战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海外护航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区域协作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和电子件(发送电子邮件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上提交两种形式)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处。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或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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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穗开经信规字〔2018〕2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开科创规字〔2018〕2号)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开科创规字〔2018〕1号)等文件(以下简称IAB政策),按照政策兑现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申请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研发补贴、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制定或修订奖励、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创新奖励、生物医药企业产品推广应用奖励(医疗机构)、生物医药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和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等12项IAB政策扶持事项兑现工作,具体申请流程见对应的办事指南(附件1-12),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一、基本情况及要求 本次开展的政策兑现工作涉及12个办事指南,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个,人工智能产业6个,生物医药产业方面5个。(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面 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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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区内生物企业、机构研发新药和医疗器械产品,进一步加快区生物产业的发展,促进生物产业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6〕28号)中第八条第六款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实施区2019年度生物产业研发奖励申报工作。一、奖励范围和类别 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奖励和医疗器械奖励。 由于新药证书及新兽药证书的相关奖励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开科创规字〔2018〕1号)进行组织兑现,因此2019年度生物产业研发奖励不包含新药证书及新兽药证书的相关奖励。具体要求请查阅《申请生物产业研发奖励办事指南》(附件1)。二、申报要求 请区内符合条件的各有关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zcdx.gdd.gov.cn/),按政策兑现要求填写政策兑现事项后,在窗口受理日期内将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一式两份报送区政策兑现窗口,受理地址:广州开发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三、申报时间 系统填报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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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见附件1,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对照《省通知》的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应包含《项目汇总表》(见《省通知》附件7)。 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专题;已获得省级、市级工信部门竞争性专题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等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09、83757014,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9月23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9月30日下午5:00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详见附件2)1.企业申报流程:(9月23日-9月27日)(1)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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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高企协会《关于2019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9〕6号)和《关于2019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9〕7号),2019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和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 根据省高企协会通知要求,请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能源等政策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重点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申报,根据企业的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行业带动性、自主品牌、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给予认定。二、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 本次评价的范围为广东省2006年至2018年已通过“创新型试点企业”但尚未被认定为“广东省创新型企业”的企业,或已通过认定但证书于2019年到期的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名单见附件3),可自愿参加本次评价。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申报工作采用“纸质材料+电子文件”报送方式进行。 纸质材料按照省高企协会通知要求,一式2份,胶装成册,以《申报书》首页为封面,按材料顺序制作目录,逐页编写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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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7〕278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7〕279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四批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市重大科技专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方式 2019年度第四批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市重大科技专项)扶持方式采用事前资助的方式。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 (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联合申报的项目,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且各方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三、 申报方式 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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