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的有关部署,营造良好的科技金融政策环境,省科技厅现发布2019年度省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工作申报指南。本领域以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快推进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为主要支持内容,重点开展科技天使投资补助、普惠性科技信贷补助、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信贷补助以及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引导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积极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大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发展的科技和金融政策环境,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或已经形成服务业绩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行业组织等。  (二) 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
发布时间: 2019 - 07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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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运营工作方案》业经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区知识产权局反映。信息来源: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和运营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号)精神,为推动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对民营及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保证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规范、高效运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设立和构成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资金池”)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行、参与方风险共担”为原则,由政府、社会资本、资金池管理人和资金池合作单位(银行、担保机构等)共同参与设立,用于补偿合作机构开展对民营及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时所产生的部分风险损失。      资金池由风险补偿金构成。风险补偿金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区财政出资1000万元,广...
发布时间: 2019 - 07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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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打好政策“组合拳”,探索构建多元化和链条化的普惠性科技信贷政策体系,将银行的金融产品与科技信贷政策相结合,为企业提供多层次融资服务,满足不同成长阶段的差异化融资需求,现对中山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拟贷款申请做如下调整:       调整房产抵押类(成长三类、成长四类)贷款的支持方式,采用商业贷款和科技信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支持,企业申请贷款中足值抵押部分(抵押率为70%),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不再进行风险分摊,银行只可对超足值抵押部分的贷款额度提交拟贷款项目申请。若企业分多笔提款,要首先使用足值抵押部分额度作商业贷款。纳入风险准备金支持的房产抵押类贷款单一客户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20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注:1.风险分摊类别根据抵押物评估价值和本次贷款银行授信额度来判断:本次贷款授信额度高于评估值1倍(含1倍)且低于2倍(含2倍)可申请成长三类,本次贷款授信额度低于评估值1倍可申请成长四类。       2.足值抵押贷款额度=抵押物评估价值*70%       3.拟贷款申请额度=本次贷款银行授信额度—足值抵押贷款额度   ...
发布时间: 2019 - 07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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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公示将于8月18日截止提交,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国科发政〔2017〕115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17〕14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附件2)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9〕40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与评价企业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上年度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上年度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二、评价工作程序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评价工作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上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中进行。评价操...
发布时间: 2019 - 07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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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7〕251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方式        采用事后补助的方式。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        (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见附件)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pro.zskj.gov.cn)统一申报。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
发布时间: 2019 - 07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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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的要求,有序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资料的提交要求如下:  一、进口产品申报资料中仅证明性文件、符合性声明以及说明书、标签应当提交由申请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件。  二、考虑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化系统电子目录结构,任意一级标题下的申报资料文件页码均可单独编制。  三、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化系统启用后,电子注册申报资料中技术要求一式一份。  本通告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9 - 07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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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8〕770号)和《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印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科〔2019〕111 号)文件要求,我局现开展对2018年度完成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进行资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一)技术合同资助1.资助对象: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开展技术交易,并进行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买方或卖方,无不良信用记录,本资助仅限于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且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额20万元及以上。 2.资助额度:按技术合同中买方和卖方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分别给予资助,每个单位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3.申报材料: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卖方或买方资助申请书;  (2)独立法人证明;  (3)技术开发(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文本  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4)与技术合同对应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等;  (5)有佛山市内产业化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4.以下情形,不予资助:  (1)合同内容仅用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技术转包、产品销售的;  (2)存在关联交易的项目、企业。(二)技术合同登记点资助1.资助对象:佛山市技术合同登记二级点,无不良信用记录。 2.资助额度:按全年登记...
发布时间: 2019 - 07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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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截至2019年6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89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78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额免征增值税;  2.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资源税等“六税两费”;(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4.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5.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6.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7.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8.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9.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0.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1.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2.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
发布时间: 2019 - 07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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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信息.xls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9 - 0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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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经信技改函〔2019〕1316号)要求,现就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扶持范围和方向       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得扶持淘汰类及落后产能企业(项目),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绿色石化等五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和海洋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入库专题     ...
发布时间: 2019 - 0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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