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附件下载: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管理办法.doc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指南(2018).doc
发布时间: 2018 - 1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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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镇街、园区知识产权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和《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75号局令)等文件要求,为强化专利申请扶持政策的质量导向,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对专利申请、授权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自发文之日起,停止执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资助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4〕44号)的部分条款,停止执行的条款如下:“第二条 同一单位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超过30件的,每件资助1000元;超过50件的,每件资助1200元;超过100件,每件资助1500元;超过200件,每件资助2000元。申请量的确认以取得发明专利实审通知书为准。”“第三条 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给予专利权人5000元资助。同一单位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超过20件的,每件资助6000元;超过50件的,每件资助8000元。”“第五条 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PCT专利国际申请,按每件5000元给予资助。获得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万元;获得其他国家及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万元。同一项发明专利被多个国家或地区授予专利权的,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第六条 代理机构代理的中国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代理的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超过20件的,每件资助1200元;超...
发布时间: 2018 - 1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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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个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和《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75号局令)等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的决策部署,强化政策的质量导向,推动我市专利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对现行的专利资助政策进行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专利资助政策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知发〔2018〕30号)以下专利资助内容:“第十一条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和年费资助的条件和标准:(一)以本市地址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取得专利证书后,每件资助1万元。(二)同一单位上一年度以本市地址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10件以上(含10件)的,每家额外给予3万元资助;每增加10件递增3万元,同一单位年度该项资助不超过15万元。(三)国内发明专利以本市地址第五年维持有效状态的,每件资助0.3万元;第十年维持有效状态的,每件资助0.5万元,已按原办法获得第九年年费资助的不再给予资助。”“第十二条  PCT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授权资助的条件和标准:(一)以本市地址申请PCT专利,且在PCT申请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237表)或者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409表)(中文版本)中显示该专利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单位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每件资助0....
发布时间: 2018 - 1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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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82家企业申请的广州开发区2018年第四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材料及广州市黄埔区颐境教育培训中心等9家企业申请的广州开发区2018年第四批其他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8〕14号)的规定,依该管理办法予以发放资助费用共计人民币人民币叁拾陆万陆仟元整(366000.00)。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018年12月11日至17日(工作日内),到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提交请款材料,逾期未办理请款手续,视为放弃资助。附件:附件1:2018年第四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企业汇总表      附件2:2018年第四批其他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企业汇总表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局                                 2018年12月10日
发布时间: 2018 - 12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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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 号)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质量导向 进一步优化专利资助政策的通知》(粤知产〔2018〕161号)等文件精神,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动专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专利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推动专利适度合理增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专利资助政策   (一)经市政府同意,《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修订)》(东府办〔2016〕20号)的专利资助政策不再执行。   (二)严格按照“授权在先,部分资助”原则调整专利资助政策。全面停止对国内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国内专利的资助范围仅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申请的资助仅限于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PCT;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实际发生的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资助政策以市政府接下来新修订出台的专利资助政策为准。二、坚决打击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   根据《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5号)要求,严厉打击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对被认定为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单位、个人及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 2018 - 12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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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8年第一批人工智能企业(机构)登记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穗开科〔2018〕118号),我局开展了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首批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登记入库工作,经专家评审,现认定74家单位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第一批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入库单位(附件1),上述认定的企业将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附件:1.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第一批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入库单位名单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18年12月10日附件1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第一批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入库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序号单位名称类型1广州富港万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2广州华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3广州创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企业4广州景驰科技有限公司企业5广州明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企业6广州衡昊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企业7广东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8广州联业商用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9广东讯飞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10广州广电卓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11广州英特美迪科技有限公司企业12广州双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13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14广东中粤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企业15广州麦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16广州御银自动柜员机科技有限公司企业17广州杰之良软件有限公司企业18广州国机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企业19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20广州通导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 - 1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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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安排2018-2019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新型研发机构方向)项目资金,本批项目共44项,拟安排项目总资金19412万元。现在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7日~12月13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对有异议的问题应做详细表述,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 司圣奇      机关纪委      陈 明  传 真:020-83548567、83163657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2019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新型研发机构方向)拟立项项目公示表省科技厅 2018年12月7日
发布时间: 2018 - 1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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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广东省工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方案(2016-2018年)》,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和典型示范作用,我厅于2018年8月启动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遴选及复审工作。   经过初步审查、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2018年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等60家企业为2018年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复审方面,对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通过复审的骨干企业保留骨干企业资格,对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由培育企业升级为骨干企业,对广东美电贝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通过培育企业复审的企业保留培育企业资格,现予公布。   希望各地市积极落实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发展。骨干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以全球视野力争在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切实发挥标杆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培育企业要再接再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力争挤身行业前列,成...
发布时间: 2018 - 12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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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新的一轮技术改造,按照《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7〕176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部分用途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经信财务〔2018〕31号)要求,现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和方向   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得扶持淘汰类及落后产能企业(项目),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绿色石化等五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和海洋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促进工业经济高...
发布时间: 2018 - 12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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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新型研发机构、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社会组织、科研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发展,根据《东莞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修订)》(东府办〔2017〕133号),现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 申报时间(一)网上申报起止时间:12月5日—12月17日下午5时;(二)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2月19日下午5时;(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12月21日下午5时。二、 申报程序(一)填报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219.130.55.161/ujet/)填写申报书。首次申报的单位必须注册新帐号。(二)审查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书后,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再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进行审查;市属申报单位直接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在网上审查。(三)报送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后,须打印书面材料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意见,再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市属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后,须打印书面材料直接交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资助项目书面申报材料需一式3份;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项目书面申...
发布时间: 2018 - 12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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