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1688号)文件精神,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认定的广东省2018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11日至17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龙云凤、叶超贤  电 话:020-83163611、83163942  传 真:020-83163927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附件:广东省2018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第一批)省科技厅2018年11月11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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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科瑞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消防无人机创新领导者,专业从事消防和应急救援领域无人机研发、生产,为用户提供行业界领先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无人机综合解决方案。 中科瑞泰结合多年的行业市场积累及对消防实战需求的深刻理解,以自主研发的无人机消防应用技术为核心,结合模式匹配、数据挖掘、自动控制等领先技术,有机结合技术创新和市场,形成了面向专业级消防应用的“火场侦查和应急救援装备飞行载具平台”。                近日,中科瑞泰在广州华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专业指导下,顺利通过质量ISO9001、环境ISO14001及职业健康ISO18001认证审核,取得三体系认证证书。        广州华经科技咨询机构、华经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立足于为企业服务,在“科技项目体系建设、ISO体系认证、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人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方面拥有专业的技术服务专家团队。服务企业众多,有丰富的经验和众多客户案例。        特此表示祝贺!
发布时间: 2018 - 1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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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区内生物企业、机构研发新药和医疗器械产品,进一步加快区生物产业的发展,促进生物产业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6〕28号)中第八条第六款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实施区2018年度生物产业研发奖励申报工作。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8年度生物产业研发奖励类别包括: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奖励和医疗器械奖励。由于新药证书及新兽药证书的相关奖励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科创规字〔2018〕1号)政策及实施细则进行组织兑现,因此2018年度生物产业研发奖励不包含新药证书及新兽药证书的相关奖励。详情请查阅《生物产业研发奖励办事指南》(附件1)。  请区内符合条件的各有关单位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kjsb.honya.cn/)填写申报表格和提交附件资料,并按区政策兑现窗口要求填写政策兑现事项(网址:http://zcdx.gdd.gov.cn/)后,在申报日期内将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一式三份报送区政策兑现窗口,受理地址:广州开发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申报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至11月20日。政策兑现窗口受理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科技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热线:82181008-1041政...
发布时间: 2018 - 1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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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遴选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1567号)工作安排,经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省科技厅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部分单位现场考察等程序,确定29家单位为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详见附件1),35家单位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详见附件2)。  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省级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推动我省双创工作高质量发展。各试点单位及培育单位要进一步提升自身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培育更优秀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打造“双创”升级版。  附件:1.广东省2018年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名单     2.广东省2018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名单省科技厅2018年10月16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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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创新企业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现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穗科创规字〔2018〕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第一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第一批)应满足以下条件:1.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2.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3. 未曾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按照《行动方案》,对纳入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按我市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担比例确定),给予每家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企业申报。  企业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于2018年11月9日9:00起开放,2018年11月19日17:00关闭申报。申报项目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申报企业应于2018年11月2...
发布时间: 2018 - 11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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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局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年下半年科技项目(奖励)配套资金资助集中受理工作。本批项目申报指南涉及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配套(上级科技奖励配套资助)、科技项目配套资助(后补助)、研发机构奖励资助(后补助)、院士工作站专项配套资助(后补助)、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资助(后补助)、“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配套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配套(上级科技奖励配套资助)(一)申报时间1.政策兑现预审。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21日企业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注册和申请预审。2.提交审批纸质材料。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1日,政策兑现系统预审通过后,企业在该时间内将申请审批纸质材料提交到区政策兑现窗口,进行初步审核。(二)资料受理、业务咨询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区“政策兑现”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业务咨询:创新平台处,张冬雪,联系电话:82112162。    详细申报指南及要求见附件1。二、科技项目配套资助(后补助)(一)申报时间1.网上系统填报。网上系统填报于2018年11月7日-2...
发布时间: 2018 - 11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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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管理,依据《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8〕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实行登记制度。具备一定条件的孵化载体,经登记后纳入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统计和管理范围。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登记组织评审工作由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登记范围  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有意纳入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范围的孵化载体,均可申请登记。  国家级孵化器和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自动纳入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范围。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单位和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自动纳入我市众创空间登记范围。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一)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孵化载体有关管理和运行制度情况。  (三)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四)孵化场地证明材料和孵化场地功能划分图(采取租赁方式形成的孵化场地,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文件)。  (五)在孵企业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创业导师服务情况。  (七)孵化服务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八)专职孵化服务人员情况(可提供劳动...
发布时间: 2018 - 11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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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7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科〔2017〕4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落户奖励申报工作(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请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有效期内的高企。2.11月1日前已在我局完成高企落户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系统:https://ujrcoz.fanqier.cn/f/5kntnj;不包含在2017年2月16日之后迁出本区又迁入本区的高企。3.工商和税务征管关系必须已变更到本区,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的,还必须在区统计局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跨省市迁入的,必须已经办理完成高企整体迁移变更手续。4.如果是通过招商公司、区级孵化器管理单位管理单位或多个招商单位迁入本区的,必须指定其中一家,并与之同时申报落户奖励和招商奖励,出具唯一的《项目授权委托书》(附件1)。 二、奖励标准符合条件的高企首次落户本区的,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可获得40万元落户奖励;落户3年内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且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三、申请程序1.企业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申请书》(附件2),准备附件材料,并通过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
发布时间: 2018 - 11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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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17-2020年)》,发挥财政资金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引导作用,依据《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穗科创规字〔2018〕5号)的相关规定,现发布《2019年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奖励性后补助专题申报指南》。  附件:1.2019年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奖励性后补助专题申报指南.pdf     2.2019年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奖励性后补助专题申报书.doc     3.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和受理点列表.pdf     4.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南.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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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修订)》(粤科规范字〔2018〕1号)等文件精神,提升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管理水平,引导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申报要求  (一)补助范围。  2018年度获得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省财政再按照珠三角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50%,粤东西北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100%给予后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经享受省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场地,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二)申报流程。  1.提交申请。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进行线上申报,提交所需材料。  2.审查推荐。各地市科技行政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推荐。  3.审查核实。省级科技行政部门会同省级财政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拟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及金额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列入当年度项目库进行管理。  (三)材料要求。  除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
发布时间: 2018 - 11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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