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72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将积极开展有关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为组织推荐部门,项目申报材料需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推荐报送科技部,因此网上填报项目预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12:00,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网上填报系统中显示“已提交专业机构”的申报单位可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自行打印,并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  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度申报指南中研究方向“4.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示范 4.1中药(材)大健康产品研发 4.1.1中药材大品种开发” 要求“每个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不超过1种道地大品种”,“申报单位需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可的实施方案”,因此省科技厅需对此研究方向的申报项目组织开展遴选和专家论证,再推荐1项报送科技部。此研究方向的申报单位需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项目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0份和电子版)于2018年8月17日17:00前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审核。项目遴选推荐论证会的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沈思,  电话:020-83163902,...
发布时间: 2018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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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50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根据推荐名额,从2014、2015、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中择优推荐(来自高校、中直驻粤单位等另有推荐渠道的入选者除外),具体推荐原则如下:  (一)申报人须符合《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50号)规定的有关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应为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5.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7.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8.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
发布时间: 2018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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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现将《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19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商务电商函[2018]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进行该项申报工作,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交广州开发区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328、322室    附件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19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商务电商函【2018】80号).pdf信息来源:广州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18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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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根据《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19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商务合函〔2018〕79号),我局负责组织本区的申报及初审工作,请项目申请企业根据申报要求于8月15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我局。纸质版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座322外贸发展处  附件: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19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商务合函【2018】79号).pdf信息来源:广州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18 - 08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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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摸清广州市未来产业基本情况,研判我市未来产业发展主要方向,提出发展思路和工作举措,我委拟委托在未来产业领域有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广州市未来产业发展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征集起止日期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7日(10个工作日)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二)具备高质高效完成企业调研、数据整理和评估分析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研究能力较强的机构优先。(三)从事过国内外产业研究相关工作、具备涉及未来产业领域的专家团队、在未来产业拥有相关资源或具有同类项目、对广州市产业发展情况熟悉的相关经验者优先。(四)具有国家层面资源支撑、全球前瞻性视野,拥有丰富的行业资源、产业数据和高端专业化人才等竞争优势的研究机构优先。三、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一)委托事项内容:编制《广州市未来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围绕3D打印、尖端生命科学(干细胞、再生医学)、区块链、太赫兹、量子通信、VR和AR、石墨烯、氢能源等未来产业开展研究,每个细分产业研究报告独立成篇。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对国内外未来产业的趋势及最新动态进行研究,深刻理解未来产业的本质、发展重点以及方向等。2.明确目前未来产业的发展定义及涵盖范围。3.总结国内外发展未来产业的政策举措、保障措施等方面成功经验。4.通过访谈...
发布时间: 2018 - 08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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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粤府办〔2016〕29号)要求,现开展第三批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省内有条件的地市或园区以大数据产业集聚为主要形态,培育和建设的大数据产业园。要求园区的大数据产业聚集度较高,行业带动能力与提升作用较强,区域资源集中,是当地政府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的重点规划项目,发展基础条件良好。申报主体为园区的管理单位或承担园区建设工作的有关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园区的建设地必须在广东省境内,具有相对集中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是本地区政府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的重点规划项目,规划建设面积不低于500亩。   (二)园区的大数据产业发展特色明显,定位明确,并制定了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针对大数据企业落户和发展有明确的思路和政策。   (三)园区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和条件。具备推动大数据创新应用的良好产业基础以及基础设施,已落地大数据及相关领域重大项目,大数据及相关领域企业与研发机构相对集中,能较好地发挥大数据产业集聚和示范引领作用。   (四)有专门的运营...
发布时间: 2018 - 08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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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拟公开遴选一个第三方机构开展编制《2017年广州科技创新发展报告等年报资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2018年8月3日至8月9日(注:5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熟悉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现状,拥有涉及广州科技创新领域的团队,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专业力量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委托的工作;优先选择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机构。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编制《2017年广州科技创新发展报告》;编制《2018年科技创新新闻摘编》;根据《广东科技年鉴》《广州年鉴》《广州百科全书》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志》的征稿要求,收集整理广州地区科技创新发展相关资料;编制《广州科技创新简报》;开展科技创新舆情监控。  编制内容包括:  1. 编制《2017年广州科技创新发展报告》,主要目标是加强广州市科技创新工作宣传力度,总结和交流广州市科技创新工作,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地反映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情况和亮点。  2. 编制《2018年新闻摘编》,主要目标为充分了解媒体对广州科技创新工作的宣传报道情况,总结社会各界对广州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8 - 08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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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广东知识产权文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广东知识产权文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和《广东知识产权工作深度宣传报道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请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项目申报。附件:广东知识产权文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知识产权工作深度宣传报道项目申报指南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8年8月2日
发布时间: 2018 - 08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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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请核查2018年第二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企业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234号)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委对广州市申报2018年第二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广州煌牌自动设备有限公司等161家企业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一系列工作。根据核查情况形成如下结果:一、2016年广州市漫灵软件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各项指标满足核查条件,拟通过核查程序;二、2017年广州煌牌自动设备有限公司等150家企业各项指标满足核查条件,拟通过核查程序;三、2017年广州慧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软件收入占比不达标,拟不通过核查程序;四、广州铭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自愿放弃核查,拟不通过核查程序。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8月1日-8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委(信息产业处)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具体联系方式。附件:1.2018年广州市第二批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通过核查名单(2016年)2.2018年广州市第二批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通过核查名单(2017年)3.2018年广州市第二批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不通过核查名单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8月2日(联...
发布时间: 2018 - 08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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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服务函〔2018〕10号)任务,完成2018年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使用、兑现等工作,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以下简称“我委”)现拟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担本年度服务券发放、使用、兑现结算等日常管理具体工作。一、遴选单位征集的起止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1.在国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2.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专业从事中小微企业服务工作,获得国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服务机构。4.具有开展与本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优先。三、委托事项工作内容1.审核。对在省公共服务在线服务券管理系统上注册登记的广州市企业、市级服务机构及所上架的服务产品根据省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核;2.发放服务券。在省公共服务在线服务券管理系统上根据要求发放服务券;3.兑现材料初审。对服务机构所上传的兑现申请材料按要求进行初审;4.组织专家审核。组织专家团队根据省统一规定的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5.服务券兑现。向市财政局申请当年度服务券资金,按程序与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兑付结算手续,并将兑付情况汇总报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6.资料移交、存档备案。办理好兑付事项后,将所有申请资料及银行转账回单等资料整理并移交我委...
发布时间: 2018 - 08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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