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证〔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要求,经公示通过,现将广东省2018年第六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广东省2018年第六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省科技厅2018年5月24日
发布时间: 2018 - 0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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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奖励(资助)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doc附件:2018年度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第一批)办事指南.doc信息来源:广州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18 - 0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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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开展我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自2018年起,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开展。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gdbs.gov.cn/portal,以下简称“省网办平台”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从2018年5月18日起。  2018年高企申报认定分2批次。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二、申报企业范围  ...
发布时间: 2018 - 05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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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工业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为增强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发挥工业设计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动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根据《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1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委决定开展2018年(总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领域重点面向装备制造、都市消费、电子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领域,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两类进行认定,申报数量不限。二、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见附件1、2、3)。三、申报时间和程序申报单位向各区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单位名单,于6月8日前将推荐意见和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上报我委(生产服务业处)。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3.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5月11日(联系人:徐济光,电话:83123965,电子邮箱:xujg@gz.gov.cn)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doc附件2:广州市市级工...
发布时间: 2018 - 0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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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科技创新“1+9”政策,发挥科技创新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战略支撑作用,推动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NEM(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和民生科技发展,现启动2019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征集工作。本批项目申报指南涉及产业技术重大攻关等7类计划(相关指南见附件1),其他计划项目或补助的申报指南将另行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创新委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计划或专题项目按《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另行通知试点单位)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推荐立项。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
发布时间: 2018 - 05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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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穗府办函〔2015〕127号)的相关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补贴和通过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补贴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2017年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经我市推荐并获得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我市推荐,通过2015-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一)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补贴申请企业,市财政给予每家20万元经费补贴。  (二)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申请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行动方案》所确定的比例,给予每家总额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企业申报  企业须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于2018年5月3日9:00起开放,2018年5月15日24:00关闭申报。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2。申报项目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申报企业应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
发布时间: 2018 - 04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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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大企业局),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同意,阿兰斯洗涤设备(广州)有限公司等11955家企业被认定为广东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广东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广东省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
发布时间: 2018 - 04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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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9日,由广东省专利信息协会、广州华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经科技)主办,广东省城际运输服务协会、深圳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会、深圳市智汇牛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华经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企业如何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暨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培训”,在深圳龙岗顺利举办。   本次培训会为响应国家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培育更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广东省专利信息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张潇丹女士给大家介绍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基础概念及发展历史,并强调知识产权风险及如何贯彻标准来规避。  张秘书长在培训中联系实际案件讲解,内容引人入胜,现场气氛活跃,与会企业家积极分享知识产权项目经验并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本次培训会的圆满成功离不开在座企业家们的支持和参与,感谢广东省专利信息协会及各协办单位对这次活动的大力支持,通过本次活动,希望各位企业家能够加深对贯标工作的理解并将知识产权管理应用于实际工作的各个方面,规避风险,共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2018 - 04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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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修订)》(粤科规范字〔2018〕1号)等文件精神,提升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管理水平,引导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申报要求  (一) 补助范围。  2017年度获得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省财政再按照珠三角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50%,粤东西北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100%给予后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经享受省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场地,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二) 申报流程。  1.提交申请。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进行线上申报,提交所需材料。  2.审查推荐。各地市科技行政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推荐。  3.审查核实。省级科技行政部门会同省级财政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拟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及金额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列入当年度项目库进行管理。  (三) 材料要求。  除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
发布时间: 2018 - 03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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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广州市建设制造强市战略,贯彻“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结构优化、融合发展、绿色低碳、开放发展”六大指导方针,聚焦构建协同制造、协同创新体系,不断提高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的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启动2018年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的原则与重点资金使用遵循“统筹集中、突出重点、雪中送炭、滚动支持”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广州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穗府〔2017〕23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项目招引工作,设立技术改造、创新应用、软件服务业及新业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四个专题。二、资金支持方式本批项目申报指南有补助、奖励、贴息、直接股权投资等支持方式(直接股权投资具体支持方式参见申报指南相关文件二)。三、项目申报的基础性要求(一)项目的申报应根据本指南的对应专题方向提出申请。(二)除本通知中的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励、军工研发合同补助、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扶持的其他重点领域或重点项目外,同一项目只能申报本指南中的一个方向。(三)同一项目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要求市级财政配套的项目除外)。(四)给予同一项目的支持,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年;属于竞争性扶...
发布时间: 2018 - 0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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