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东省科技厅监督审计处            发布日期: 2016-03-15  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推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重大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省财政专项资助经费100万及以上、截止2015年12月31日项目合同已到期未验收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推荐主管部门可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看,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采取现场考察验收和集中会议验收两种方式。现场考察验收由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汇报后给出验收意见。部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会议验收的形式,统一安排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集体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验收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验收资料要求(附件2)准备项目纸质验收材料,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到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对提交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安排验收。  (二)到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请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按要求填写并提交...
发布时间: 2016 - 03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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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时间:2016-02-24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工〔2015〕242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15-2017)》(粤科高字 〔2015〕81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地市培育机构组织评审、核对奖补金额等程序,现对百奥泰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等566家拟进入广东省 2015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及奖补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29日-3月5日。  如果对公示的拟入库培育企业及奖补金额有异议,请提供详细的事实证据,并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报告。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处:罗军,020-83163873;郭秀强,020-83163874;张相年,020-83163643  省财政厅工贸处:邓玲玲,传真:020-83170266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3楼1309室       邮 编:510033  附件:广东省2015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发布时间: 2016 - 02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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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时间:2015-10-23粤科函产学研字〔2015〕1487号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成果转化能力,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要 求,广东省廉情预警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89个工程中心通过了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认定为2015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工程中心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研究开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为我省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附件:2015年新认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省科技厅2015年10月22日
发布时间: 2015 - 10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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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时间:2015-10-12粤科公示〔2015〕29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 审、企业答辩等程序,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96家企业拟认定为广东省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5个工作日。  请企业仔细核对公示名称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联系我们。已提交高企认定 申请,但未在公示清单内的企业,请自行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 /)查询未通过认定原因。  如果对公示的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有异议,请提供详细的事实证据,并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  联系人:罗军,张相年  电 话:020-83163873,83163643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3楼1309室  邮 编:510033  附件:广东省2015年...
发布时间: 2015 - 10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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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时间:2015-09-02粤科奖字〔2015〕7号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工作,省奖励办拟组织推荐、遴选一批优秀项目。有关工作先参照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要求,最终将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正式通知为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不得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2.已经申报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含通过其他渠道申报项目),本年度不得申报。已经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不得在我省重复申报。   3.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1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其论文专著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成果;如论文专著第一 作者、通讯作者未列入主要完成人,应先征得他们的同意。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于2013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供的知识产权应当已 授权且有效;用于报奖的知识产权,应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的同意。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等已在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 用过的,不得重复使用。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评审。  5.列入国家或者省部级计划、基...
发布时间: 2015 - 09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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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时间:2015-08-06粤经信节能函〔2015〕1772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含深圳),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规〔2015〕25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关于做好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绿色制造工程相关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通知要求,本次申报领域包含:传统行业节能改造工程,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提升,能源监控、管理、分析管控一体化系统,高耗水行业节水治污技术改造,非常规水利用工程等五个方面。原则上每个申报主体(地市或省属单位)每个方向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二、请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5年8月7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申报文件及有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并附光盘一份)。属省企业的,可直接向我委申报。   三、我委将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择优并按国家数量要求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5年...
发布时间: 2015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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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时间:2015-07-03粤中小企函〔2015〕31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一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5〕414号,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我省组织推荐申报以及开展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情况调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荐申报工作  (一)按自愿原则由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营运主体向所在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有关单位直接向我局提出申请。  (二)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5〕110号,见附件2)的要求做好本辖区的推荐工作(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名单见附件3)。各地推荐的数量不超过2家。  (三)请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于7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汇总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体系建设处),同时将全部材料刻成光盘一并上报。  二、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情况调查  为全面掌握我省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基本情况,请各地市(顺德区)、省有关单位组织本辖区(见附件3)创业...
发布时间: 2015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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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时间:2015-06-09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网触电、中小微企业人才培育专题)的通知》(粤经信服务函〔2015〕614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了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经全省各有关企业(单位)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中央驻穗和省有关单位推荐上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等,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网触电专题等项目已完成评审工作,现公示如下:  一、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网触电专题项目:计划安排2项,安排专项资金1800万元(见附件1)。  二、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人才培育专题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培训班项目:计划安排1项,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见附件2)。  公示期自6月10日至6月15日,共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体系建设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处)反映。  联系方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话:020-83135944;  省财政厅,电话:020-83170273。   附件:1. 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网触电专题项目计划表   ...
发布时间: 2015 - 06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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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时间:2015-05-12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有关精神和《广东省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计划对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等8个省产业园下达扶持资金35405万元,具体如 下:  一、对经省政府批准,新纳入省产业园管理,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的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等3个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各安排一次性启动资金5000万元,共计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该专项资金由高州市、五华县、丰顺县政府持股,通过委托有资质的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或直接注资方式投入园区开发公司,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具体由当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制订股权投资方案报所在地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对由汕头、湛江、茂名、揭阳四市自建的汕头产业转移工业园、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等4个园区,各安排年度帮扶资金5000万元,共2亿元。该专项资金由上述4市政府持股,通过委托有资质的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或直接注资方式投入园区开发公司,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具体由当地经济和信息化...
发布时间: 2015 - 05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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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时间:2015-04-13粤经信技改〔2015〕137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各有关单位:为推动全省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各地级以上市(包括顺德,不包深圳市;下同)2014年工业投资、各地级以上市2014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各地级以上市2014年财政收入、各地级以上市对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摸查完成情况等相关因素,现将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淘汰老旧设备专题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地市项目组织部门认真执行《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84号)的规定,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本地区项目的申报、评审及公示等工作,并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结果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通过后,由各地市项目组织部门形成项目下达计划,验收(完工评价)通过并经核算后方可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附件: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淘汰老旧设备专题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发布时间: 2015 - 04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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