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8〕440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省通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补充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396号,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省补充通知》),我局已于前期开展了项目库申报工作,对项目情况进行了初步摸查。现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拟开展省级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对照《省通知》及《省补充通知》的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应包含《项目汇总表》(见《省通知》附件7)。
二、已获得省级、市级工信部门竞争性专题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纳入此次申报。
三、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09、83757014,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6月1日开始,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在7月1日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详见附件3)
1.企业申报流程:(6月1日-6月24日)
(1)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
(2)填报:企业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
(3)网上提交:待区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企业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审核所报项目,并提交给区初审。
申报系统于6月1日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6月20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6月24日前盖章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6月1日-7月1日)
(1)申报系统6月1日开放至6月24日,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6月24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6月24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须在7月1日前正式行文推荐并将带水印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合作处)同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完成推荐,并将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pdf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补充通知.pdf
3-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doc
3-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区用户操作手册.doc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