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与《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一致)。
重点领域: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现代工程技术等
3、功能定位
①加快解决制约广东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瓶颈问题;
②着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大装备受制于人”的问题,为产业内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
③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示范,为提升关键领域产业竞争力、保障国家和省经济发展安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4、建设目标
①力争2-3个领域在全球具有领先优势;
②到2022年,全省布局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15-20家。
二、主要任务
1、组织突破关键共性核心技术
“主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认定为省技术创新中心,优先推荐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研发
2、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
鼓励组建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企业高校(院所)联合实验室,以技术、人才、资本、市场等创新要素搭建专业化创新创业平台,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
3、打造产业高端人才队伍
利用创新体制机制培育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集聚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管理创新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在若干领域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层次产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
*创新体制机制:
绩效评价:市场化,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人才聚集:
①人才“双聘”、“兼职”与“双考核”柔性引才引智机制
②“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专项”等重大人才计划
4、培育行业领军企业
5、探索科技创新的新型体制机制
三、建设推进
(一)建设条件
1、依托拥有技术优势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建设;所建创新中心可设为独立法人实体或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内设机构;
组建方式:“一中心一方案”,多种组建模式
①龙头企业牵头,产业链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通过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平台型公司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方式共同投资建设;
②高校、科研院所、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牵头,有关企业作为重要主体参与建设
2、牵头单位需满足条件:
①在技术上处于国内同行领先地位,具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研发投入、获得发明专利或PCT国际专利处于国内同行业前列;
②拥有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有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研发项目的经验;
③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已建立鼓励技术创新的相关制度,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3、牵头单位是企业,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不低于20亿元,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
4、牵头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其销售收入不作要求,但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在前沿、颠覆性技术领域具有优势,已建立高效的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制度,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取得的收入占年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②有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通过自行孵化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5 例(含5 例)以上。
(三)监督与考核
1、建设期: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月底前编写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2、建设期满后,省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估:
①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
②实施关键技术攻关
③科技成果转化
④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
⑤对产业辐射带动作用
四、财政资金支持
建设费用:
省厅方面:
一般情况:1500万
特殊情况:与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面向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突破产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具有战略性带动作用的省技术创新中心,将加大支持力度,给2000~30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地方财政:
鼓励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各类优惠政策,探索地方财政的有效支持方式,支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企业投入不得低于省级财政投入额度。
五、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一) 建设背景与意义
(二) 建设定位与原则
(三) 目标与任务
(四) 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
(五) 经费投入
(六) 保障措施
(七) 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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