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资助100万元!2019年佛山市开展技术合同资助通知
日期: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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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8〕770号)和《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印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科〔2019〕111 号)文件要求,我局现开展对2018年度完成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进行资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一)技术合同资助
1.资助对象: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开展技术交易,并进行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买方或卖方,无不良信用记录,本资助仅限于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且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额20万元及以上。
2.资助额度:按技术合同中买方和卖方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分别给予资助,每个单位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材料: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卖方或买方资助申请书;
(2)独立法人证明;
(3)技术开发(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文本
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4)与技术合同对应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等;
(5)有佛山市内产业化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4.以下情形,不予资助:
(1)合同内容仅用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技术转包、产品销售的;
(2)存在关联交易的项目、企业。
(二)技术合同登记点资助
1.资助对象:佛山市技术合同登记二级点,无不良信用记录。
2.资助额度:按全年登记技术交易额的0.2%进行补助。
3.申报材料:
(1)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资助申请书;
(2)独立法人证明;
(3)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以及技术交易额统计数据;
(4)广东省科技厅审核同意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点文件;
(5)2018年度总结报告及2019年工作计划。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申请资助,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版一致,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一)平台注册。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点击“项目申报-我要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点击“申报”,通过点击“申报”→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二)网上申报。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三)纸质材料报送。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后申请单位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按要求签字、盖章。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6日下午17时;
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时间为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22日下午17时;
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下午17时。
请各申请单位按规定时间将纸件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本区申请材料并报送到市科技局。受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3室。
四、联系方式
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蔡志新、徐欣明
联系电话: 83997299、 83350885。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电话:82340445。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86399259。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22830349。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电话:88663030。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电话:87736621。
五、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业与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投诉电话:83994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