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穗工信〔2015〕1号,为做好我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6月26日,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4个部门,联合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税务总局 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关于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穗工信函〔2019〕1288号,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各区及企业反映的情况,因涉及项目历史资料和网上填报,目前尚有部分企业未完成评价资料的录入工作。为保证评审质量,现将项目申报时间适当延后。具体如下:
一、企业系统申报时间延长至8月5日,提交纸件到区主管部门时间延长至8月12日;各区审核时间延长至8月9日,报送推荐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至我局的时间延长至8月15日。
二、请各区及时将延长申报时间的通知告知各企业,并对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系统申报情况表》(见附件),通知还未申报的企业尽快开展申报工作,督促已申报但未提交资料的企业尽快完成资料提交工作。对已提交区审核的申报材料,请各区抓紧完成区的初审工作。
三、按照《通知》要求,逾期仍未提交评价材料的企业将视同评审不合格。
附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情况表.pdf
信息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