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东莞市第二批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认定通知
日期: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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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17—2020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1226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现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填报
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219.130.55.161/ujet/)填写申报书。首次申报项目的单位必须注册新账号。
(二)审查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书后,由所属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受理。
(三)报送
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五份)报所属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再报送到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
所有书面材料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或胶装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二、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10月25日17:30前,申报系统预计10月11日开通,各单位可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镇街、园区科技部门审核截止时间:11月1日17:30前。
(三)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1月8日17:30前。
(四)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11月13日17:30前,书面材料须按时送达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
三、注意事项
(一)在孵企业数量统计截止到2019年10月25日。
(二)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附件1:东莞市众创空间申报要求
附件2:东莞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
附件3: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要求
附件4: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