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时间:2015-04-13
粤经信技改〔2015〕13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省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各地级以上市(包括顺德,不包深圳市;下同)2014年工业投资、各地级以上市2014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各地级以上市2014年财政收入、各地级以上市对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摸查完成情况等相关因素,现将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淘汰老旧设备专题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各地市项目组织部门认真执行《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84号)的规定,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本地区项目的申报、评审及公示等工作,并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结果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通过后,由各地市项目组织部门形成项目下达计划,验收(完工评价)通过并经核算后方可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附件: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淘汰老旧设备专题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4月13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曾繁华,电话:020-83135813,传真:83133364,
电子邮件:jsc@gdei.gov.cn;省财政厅联系人:黄飞,电话:020-83170058)
来源:技术改造投资处
相关附件:
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淘汰老旧设备专题项目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