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工业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发挥工业设计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动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根据《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1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委决定开展2018年(总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领域
重点面向装备制造、都市消费、电子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领域,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两类进行认定,申报数量不限。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见附件1、2、3)。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申报单位向各区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单位名单,于6月8日前将推荐意见和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上报我委(生产服务业处)。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3.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
(联系人:徐济光,电话:83123965,电子邮箱:xujg@gz.gov.cn)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2: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doc
附件3: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