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关于下达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术〔2018〕90号)及《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的通知》(穗工信函〔2018〕934号)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相关程序确定了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入选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止(连续5个工作日)。
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请于10月30号下午17:30 前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信工业和信息化委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具体情况和证明材料。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的意见无效。
附件:1.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专项通过项目.xls
2-1.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专题)通过项目.xls
2-2.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补专题)通过项目.xls
3-1.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通过项目.xls
3-2.支持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通过项目.xls
4.支持中外合作区建设通过项目.xls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