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9月27日联合发布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两个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新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我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标准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检验标准变更的审批程序。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在完成设备更新、人员培训、检验检测软件系统改造、检验检测工作文件等准备工作后,通过登陆我局网上服务窗口(网址:http://wsbs.gdqts.gov.cn:8085/gdzj-web)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行政许可事项,在左侧菜单栏中选择“标准变更备案”,在打开的页面中选择证书类型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新增备案事项,以自我承诺方式办理“标准变更备案”(操作方法见附件1),我局将直接批准,机构可在申办系统中打印本次备案结果(样表见附件2)自行存档备查,纸质材料无需报我局审批。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后续监管中对机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标准变更工作,根据标准变更的新要求(新旧标准差异分析参考材料见附件3)督促辖区内各机构按要求及时做好资质认定标准变更,在监管中如发现机构存在弄虚作假,承诺不实的情况应及时依法处置并向省局报告。
附件1标准变更备案操作说明.docx
附件2标准变更审批结果样表.docx
附件3新旧标准差异分析.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