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专业镇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珠三角部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2月25日至12月3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科技厅联系人:司圣奇,联系电话:020-83163838,传真:020-83548567。
省财政厅联系人:张书苑,联系电话:020-83170427,传真:020-83170067。
附件:2017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专业镇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珠三角部分)明细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