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现就加强我区辖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企业予以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工作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上级科技部门有关通知要求,我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对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组织开展现场核查。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和现场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履行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全责;切勿轻信申报中介服务机构的违法承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申报材料经大数据筛查显示异常的,将列入重点核查范围,现场核查情况将记录在册并形成工作台账报有关单位备查。
二、加强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日常属地监管
根据上级科技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将对辖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强日常属地监管,采取定向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核查。
(一)定向核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需要,对以下类别企业开展定向核查。
1.未填报高企火炬统计年报、高企运行数据表、高企快报等上级部门要求应填报事项的企业,以及填报数据经大数据筛查显示有异常情况的企业。
2.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安全等事故,或者列入非正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
3.被实名投诉举报的企业。
4.申请黄埔区高企落户奖励的企业。
5.上级部门要求核查的企业。
6.未及时维护省市政务系统企业信息,导致无法联系的企业。⠂
(二)抽查
对注册地址在我区且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以下类别企业进行抽查。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企业有关数据差异较大的企业。
2.同一年度填报的多本同类型申报书中的数据差异较大的企业。
3.实际生产经营或研发场所不在黄埔区辖区范围的企业。
(三)核查内容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制定核查工作方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能力以及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要条件,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企业应高度重视高企认定申报现场核查和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工作。企业应安排熟悉情况的负责人在场协助,并签订承诺函,对现场提供的材料及现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现场核查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材料,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仅安排一次。对不配合现场核查工作或核查结果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我局将不予向上级部门推荐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或提请上级科技部门取消企业高企资格。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提请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特此通知。
信息来源: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