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通知
日期: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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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和《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大力培育行业骨干企业,提升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和应用能力,现组织开展2019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详见《2019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附件1)。
申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申报,并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
(一)企业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2、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要求,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请于10月9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并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
3、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二)镇区推荐流程。
1、请各镇区经信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于2019年10月12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我局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科。
2、各镇区经信局要对推荐上报的项目实地查验,对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上报。
3、各镇区经信局整理汇总纸质申报材料后报市工信局。
四、截止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23点整自动关闭。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附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制作电子版。
(二)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若重要信息无法辨识则视为无效。
(三)申报表格须经申报企业所在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若无审查意见或公章,均视为不同意推荐上报。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不得同时申报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项目、技改项目、装备项目等。已申报或获得过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与本次申报中相同扶持方向(专题)的项目,不能申报对应专题。已获得政府资金补贴(除2019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租金补贴和经营贡献奖以外)的项目不得参加此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向市级多个资金主管部门申报资助。
(二)申报“固定资产投资补贴”专题或“项目核心设备使用补贴”专题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项目融资补贴”专题。
(三)申报单位要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