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报流程
(一)补助申请。申请截止日前,登录“企莞家”http://im.dg.gov.cn,提出补助申请。
(二)资质审核。根据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情况,确定企业的补助指标。
(三)形式审查。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四)第三方审核。委托第三方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企业根据审核结果,对申报资料进行调整后提交一式三份申报材料。
(五)征求意见。拟定资助名单和额度,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对公示有异议的,应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报告;对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予纳入资助范围。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六)下达资金使用计划。拟定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下达。
(七)凭证盖章。资金使用计划下达后,组织工作人员在项目投入原始凭证上加盖专项资金补贴专用章。
(八)资金拨付。下达资金拨付通知,办理拨付手续,按规定将款项拨付到企业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