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2020年国家高新认定政策评审出新规,企业申请要趁早!
日期:
2019-10-16
浏览次数:
82
预计从2020年开始,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
计划申报2020年国高认定的企业现在就要开始准备了!!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开始,我国就设立了“规矩”,而恰恰是有了这“规矩”,我们才看到今天的高新技术产业有了这般高速发展的成效。
政策的修订,既符合了我国的国情,又顺应了时代和形势的发展,那么这一次,又将会出现哪些新的评审规定呢?
预计从2020年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其主要体现在:
一、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主。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将不予采纳。
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往年通过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说明》的做法将不予认可。
三、规上工业企业享受高企政策奖励与企业是否填报工业直报系统B203企业研发投入挂钩。
备注:上述内容仅限参考,具体请以政府相关文件为准。
重点提醒:
1.准备在2020年认定(复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请检查相关知识产权申请(转让)审批进度,最好能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2.《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到: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对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要点包括:
(一)企业申报数据与统计部门一致性审核;
(二)企业申报研发费用与申报税务部门研发费用一致性审核;
(三)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核实;
(四)企业填报国家科技统计报表规范性审核;
(五)企业诚信情况审核。
而2020年高新认定对数据也一样要求严格。因此,企业除了要注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三表一致”,还要注重报表的规范性。建议企业从现在开始严格检查各类数据报表,避免在填报报表时出现数据不统一的现象。
3.相关高企政策奖励,请点击阅读全文进行查看,或直接咨询后台。
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见证了政策的合理之处,特别是自2016年后,各城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速度突飞猛进。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一直是国内领先的。市级当以北京为首,而同样作为一线城市、计划单列市的深圳也不甘落后,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正逐年增长,位居全国城市第二。
当然,这排名只是起到一个催化剂的作用,明年,深圳市级政策也许将会迎来新一轮的改革,到时将会有更多的政策引导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许多项目不再是无差别扶持!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快速、正确了解评审新规,才是重点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