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时间:2015-07-03
粤中小企函〔2015〕31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一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5〕414号,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我省组织推荐申报以及开展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情况调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荐申报工作
(一)按自愿原则由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营运主体向所在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有关单位直接向我局提出申请。
(二)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5〕110号,见附件2)的要求做好本辖区的推荐工作(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名单见附件3)。各地推荐的数量不超过2家。
(三)请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于7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汇总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体系建设处),同时将全部材料刻成光盘一并上报。
二、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情况调查
为全面掌握我省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基本情况,请各地市(顺德区)、省有关单位组织本辖区(见附件3)创业基地认真填写 《XX市(区)省小企业创业基地情况调查汇总表》(见附件4),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7月9日前报送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体系建设处)。
附件: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5〕110号)
2.关于推荐第一批国家小微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5〕414号)
3.2010-2014年5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名单
4.XX市(区)省小企业创业基地情况调查汇总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5年7月3日
(联系人:孙海扬、王光奋,电话:020-83135841、83135852,传真:020-83135859,
E-mail:36076370@qq.com,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来源: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
相关附件: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