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7〕1367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推荐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省引进团队分“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应用基础研究”两类申报评审,下设“海外青年英才团队项目”。
技术研发产业化团队主要依托产业化项目引进;引进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快速产业化潜力和广阔市场前景;研发成果重点考量核心技术创新、战略产品研发、销售利税、技术市场成交额及带动相关产值等方面指标。
应用基础研究团队主要依托重大研发平台、重点学科和重大项目引进;引进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原创性问题进行研究;研发成果重点考量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前瞻性、研发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其他研发产出,如承担国家级高水平项目、发表高质量论文、核心专利产出及支撑产业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的社会效益等方面指标。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下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创新性突出或产业化前景好。
2.团队带头人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1年8月1日之后出生)。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及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全职来粤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用人单位在我省依法注册(截止申报之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团队成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从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6年1月1日之后。
(二)创新创业团队。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组成,均为国(境)外、省外引进,优先支持从国(境)外引进的团队。
2.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应占50%以上。
3.团队成员至少两两之间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中有过3年以上稳定合作基础。
4.海外青年英才团队所有成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1日后出生),均为国(境)外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5.团队成员引进后需在粤连续工作5年以上,其中团队带头人需全职在粤工作;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2人全职在粤工作,默认为团队第一、二核心成员;其余核心成员可选择全职或平均每年兼职在粤工作3个月以上。优先支持所有成员全职在粤工作的团队。
6.团队具有明确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研究方向为世界科技前沿领域,或能解决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紧缺的核心关键技术,或符合我省经济结构调整需要且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项目应具有良好研究基础,预期3年内能实现重大突破,5年内能取得重大成果。
三、申报流程
省引进团队实行网络在线申报,请申报团队及申报单位通过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rc.gdstc.gov.cn)进行注册和在线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单位注册。首次注册的单位请登录平台,由单位管理人员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申报账号和密码。该账号仅用于本单位相关人才专项管理,无法进行项目申报;如需申报项目,可登录平台完善单位信息并为本单位申报团队创建带头人申报账号。(注:已注册者忘记账号密码可登录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找回单位账号或密码申请表》填写盖章后扫描发至邮箱gdytzxb@163.com)
(二)在线申报。申报团队(带头人)从单位管理人员处获得申报账号后,即可登录平台完善团队基本信息并在线填写申报书并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申报团队在线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提交后,由申报单位对其填写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报流程提交至上级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单位需对申报团队提交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形式审查不通过者将取消评审资格,请各单位严格把关。
(四)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其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推荐,并按系统要求提交至科技厅人才办。申报材料提交到科技厅人才办后不再退回修改。各归口管理部门如下:
1.市、县(市、区)辖管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经地级以上市科技部门、组织部门审核后提交。
2.省直、中直驻粤及其他各类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
(五)形式审查。团队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申报状态显示为“等待科技厅人才办预受理”),科技厅人才办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形式审查,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一致性、完整性,由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对知识产权真实性、有效性、关联性和法律权属进行核实。请认真阅读《形式审查不合格事项》,形式审查不通过者不予退回修改。
(六)打印装订。团队通过形式审查后(申报状态显示“等待受理纸质材料”),申报系统即自动生成申报书正式版本(PDF格式,带有水印号,无“草稿”字样),请团队下载正式版本PDF版本申报书按《申报指南》说明要求进行打印装订一式12份,同时需打印装订申报附件一式2份。
(七)签名盖章。请团队人员逐一签名确认申报书(《承诺书》),申报单位盖章后逐级提交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其中地市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市委组织部门和市科技管理部门。
(八)送交纸质申报材料。市属申报单位请将纸质申报材料送交归口管理(科技、组织)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市科技管理部门统一送交科技厅人才办;省直、中直单位由各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直接送交科技厅人才办。申报材料送交后不退回、不受理修改。
四、注意事项
1.同一申报人(包括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不得同时申报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省本土创新科研团队。申报单位存在所承担的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被动终止、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不合格情况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本通知所称“全职”,指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积9个月以上(5年累计990个工作日以上)。
五、申报时间
1.申报团队及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于2017年9月20日17:00前提交至地市归口管理部门(省直、中直单位提交至科技厅人才办)完成在线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地市归口管理(科技、组织)部门审核时间:2017年9月30日17:00前完成在线审核并提交至科技厅人才办。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科技厅人才办形式审查时间:2017年10月20日17:00前完成形式审查并在线反馈审查结果。
4.纸质申报书提交时间:形式审查结果在线反馈之日起开始,团队申报人于2017年10月25日17:00前将签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送交广州市受理窗口。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
信息来源: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