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17〕4号)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知〔2018〕34号)的要求,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会议审议和网上公示,现确定2018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第三批)项目,并下达经费4,240万元(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配合市、区知识产权局和财政局做好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请各区知识产权局配合做好项目指导和服务,有条件的区可以给予资金配套。
四、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收到款项后7日内将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后寄至我局协调合作处。
附件:2018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分配表(第三批).xls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