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8年度韶关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开始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及要求。项目所涉及的核心专利应是在2013年1月1日(包括当日)之后申请、2018年8月1日(包括当日)之前授权(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并经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确定有效的中国专利(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所涉及的核心专利应是申报单位作为现有专利权人的专利并应用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之中且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申报单位与现有专利权人不一致的,须提供专利权人的实施许可证明。对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韶关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已贯标或正在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的企业申报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支持项目 5 项,额度为15 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主要承担人本年度只能申报 1 个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
(四)2018 年度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实行纸质申报,请各有关申报单位到我局门户网站下载申报书模板。
(五)本年度原则上不受理以下单位申报的项目:
1、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为止,承担过 2014 年度及以前国家、省、市各类科技项目,到期应结题验收但未提交验收申请的;
2、承担 2 个以上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
四、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申报单位于 2018 年 9 月 18日下午 17:00 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送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时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含可行性报告)
2、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证),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等;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及缴税情况证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主要技术骨干简介及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
(5)自筹资金承诺函;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及韶关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的下达通知;贯标证书或开展知识产权贯标的工作协议。
上述材料如非原件,申报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纸质材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一式五份报送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科。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18 年8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