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充分发挥我省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优势,加快我省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启动2019年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具体要求请见《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申报指南》(附件1)。
(二)园区管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管委会等)作为申报主体报送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2),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真实性审查、初步符合性审查并择优推荐上报我厅,广州、深圳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其余地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纸质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于2019年6月28日前送我厅(数字产业处)。
附件:
1.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申报指南
2.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申报材料模板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