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整合各方资源与力量,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我局将加强对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今年拟认定(包括重新认定高企)的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19年度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根据《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申报认定(含重新认定)高企的现场审核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委派专家组对2019年度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现场重点核查以下企业:(1)2018年营收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2)2018年从业人员小于10人(含10人)的企业;(3)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或研发场所不在我区的企业;(4)过去三年纳税申报表未体现研发费的企业。对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的企业,我区将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推荐。
二、对2017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中期检查
为有效监测高新技术企业运行状况,引导企业良性发展,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质量。我区将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中期检查。今年中期检查的重点是2017年度通过认定的高企。抽查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体量的企业抽取,重点抽取以下四类企业:(1)高企火炬统计年报中,研发投入占比低于高企认定要求的企业;(2) 2018年营收低于5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3)2018年从业人员小于10人的高新技术企业;(4)过去三年发生过重大环保、质量安全等事故和列入非正常经营名录内的企业;(5)根据工作需要重点检查的高新技术企业。
我局将根据市科技局的统一部署,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专家组到抽查的企业现场,对企业研发辅助账、科技创新管理制度落实、研发活动开展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对经核查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企业,将依据相关规定暂停高新技术企业有关奖励,并申请上级科技部门取消该企业高企资格。
各有关企业应高度重视高企认定申报和中期检查工作。拟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特别是本通知提及的四类重点核查企业,要认真对照条件,当专家组到现场核查时,应有熟悉情况的本企业人员在场答疑。接到中期检查通知的高企,应按高企认定的规范提前准备好材料,接受专家组现场检查。
特此通知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8日